事實VS講理

家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.  結婚以後就是要睜一隻眼.  閉一隻眼...這兩句時常聽到的名言.  印證了一件事情.  黑的未必是黑的.  白的也不必然全白.  如果當真要錙銖必較.  沒有幾個人可以過的好.

1930年代.  美國的禁酒時期.  黑幫老大卡彭.  正與一大隊警察激烈火拼.  生死繫於一線之間時.
寫下不曉得算是遺言還是感言.  他說:  一顆善良的心.  不想傷害任何人...這是真正的歷史.  不是在開玩笑.
史薇拉娜在寫他殺人魔王的父親--史大林的時候.  親情的流露.  家人的美好.  與事實上.  外界認知的狠辣殘暴形象完全不同.  正是因為.  那是她的父親.  這就是生命裡面最大的功課--角度.  最大奸大惡的人尚且有他美好的一面.  那麼其他的人跟其他的事情.  就更有轉圜的空間了!

保護自己跟傷害別人.  一直是蹺蹺板的兩邊.  保護過度就會傷人.  保護不足就自己受傷.  因為公平正義是既模糊又抽象.  所以律師有空間曲解是非.  有權有錢的人可以上下其手.  讓原本是為了維持社會公平而存在的法院.   不只常常不能產生制衡效果.  有時候反而造成更多的紛爭與不平.
如果自己不爭取.  不保護.  別人就會侵犯. 會傷害.  這是一個很標準的戰鬥社會模式.  叢林競爭當道.  人與人之間互相抗爭.  事情只能用鬥爭和暴力的方式解決.

千萬年以前.  靈長類因為森林縮小.  族群變大.  不得不遷徙到草原生活.  因為環境的危險增加.  只能採用群居方式.  一起克制意外跟短缺.  分享有餘.  彌補不足.  所有族群之間的權力架構.  資源配置問題.  一般就只能用動物的原始暴力.  以及合縱連橫的策略運用.  來制約異己.  管理族群.  動物靠蠻力.  人類靠智力.  如果要再往上.  就要靠願力了!

爭. 在一開始是絕對必要的.  沒有"爭"的能力或外表.  極有可能被社會或自然給淘汰.  但是一直爭下去就跟所有的動物一樣.  只為這一餐.  只為這個空間.  相持不下.  經過幾千年的經驗累積.  我們不只知道有下一餐.  我們也知道有其他的空間.  所以我們不需要跟動物一樣.  僵持在那裏.  這是第一步.  人類跟動物的區隔.

接下來要規避的.  是人與人之間的鬥爭.  歐美社會之所以進步. 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互信.  讓社會成本大大下降.  互相監督的消耗減低.  彼此爭吵的衝突下降.  所以國家可以快速前進.   以最簡單的例子來說.  亂開車亂停車的現象少有.  交通自然順暢.  更進一步.  法規合理.  執行到位.  則社會每個環節都可以順暢運作.  有事故則保險公司出面.  遇狀況就讓政府協調.  大家都可以專注在自己的生活之上.  社會祥和不在話下.

強者愈強的[馬太原則]在世界上到處可見.  窮國除了工作辛苦.  所得不高.  環境惡劣.  還衝突不斷.  根本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.  反觀富國.  工作高雅.  所得夠多.  環境優美.  閒適而優雅.  這一切的一切就是人的素質.  如果覺得受到歧視.  不妨反過來想.  我們那些地方值得別人尊敬呢!

爭吵或許可以解決問題.  但是所投注的時間與精力.  如果花在其他地方.  會不會有比較好的投資報酬率呢?  這就是務實.  並不是我們怕吵架.  或者鴕鳥心態.  因為我們有更高的智慧.  更遠的目標.  不想被小事耽擱.  不願為雜事傷神.  只想平靜而且心無旁騖地迎向未來.
有了這種心態.  才可能避免被無窮無境的鳥事干擾.  畢竟.  每天吵吵鬧鬧.   一輩子也就這樣憤恨不平的過去!  身為人類的我們.  現在就是展現我們異於其他物種的選擇權的時候.  決心不讓這些事情來妨礙我們.  命運終究會站在我們這邊.  而心想事成.  既然歐洲人可以做得到.  我們就沒有理由做不到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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